陕西安康环境采样/检测员月入3655元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与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2.招聘的环境保护监测技术人员为市环境监测保护站环境监测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干部身份人员,主要协助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开展有关工作。3.薪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80的比例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后,转正工资3655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个人部分),差旅费用参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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